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。由于使用年限本身就一个预计的经验值,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成分,为合理避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。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,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,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。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,所得税递延交纳,相当于向民族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。
例1.某外商投资企业有一辆价格500000元的货车,残值按原值的4%估算,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。按直线法年计提折旧额如下:
500000×(1-4%)/8=60000(元)
假定该企业资金成本为10%,则折旧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如下:
60000×33%×5.335=105633(元)
5.335为8期的年金现值系数。
如果企业将折旧期限缩短为6年,则年提折旧额如下:
500000×(1-4%)/6=80000(元)
因折旧而节约所得税支出,折合为现值如下:
80000×33%×4.355=114972(元)
4.355为6期的年金现值系数。
虽然折旧期限的改变,并未从数字上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总和,但考虑到资金的时刻价格,后者对企业更为有利。如上例所示:折旧期限缩短为6年,则节约资金114972-105633=9339(元)。
当税率发生变动时,延长折旧期限也可节税。
例2.上述企业享受“两免三减半”的优惠政策,如果货车为该企业第一个获利年度购入,而折旧年限为8年或6年,那么,何者折旧年限更有利于企业避税?
8年和6年折旧年限的避税情况:
(1)、折旧年限8年,年提取折旧60000,折旧各年避税额:第1、2年0,第3、4、5年9000,第6年18000,第7、8年18000,避税总和81000元。
(2)、折旧年限6年,年提取折旧80000,折旧各年避税额:第1、2年0,第3、4、5年12000,第6年24000,第7、8年0,避税总和60000元。
可见,企业延长折旧年限可以节约更多的税负支出。
按8年计提折旧,避税额折现如下:
9000×(3.791-1.736)十18000×(5.335-3.791)=46287(元)
按6年计提折旧,避税额折现如下:
12000×(3.79l-1.736)十24000×0.564=32031(元)
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经过中,通过逐渐损耗(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)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用中的那部分价格。折旧的核算一个成本分摊的经过,即将固定资产取得成本按合理且体系的方式,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。这不仅是为了收回投资,使企业在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,而且是为了把资产的成本分配于各个受益期,实现期间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。
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,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的大致、利润的高低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几许。因此,怎样计算折旧便成为特别重要的事务。